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8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民用航空運輸業 › 第十二節 保安 第198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航空器起飛前及降落後,執行客艙內之安全檢查,如發現可疑物,應即向當地民航主管機關報告。航空器使用人應於貨物、行李、乘客經安全檢查後,始得裝載於航空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