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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辦理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之運價提報,得於民航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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