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1條 法規: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航空器駕駛員 › 第十四節 滑翔機自用駕駛員 第71條 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有至少十小時以上滑翔機飛航訓練總時間,並符合下列條件:一、二十次以上之飛航訓練。二、二小時以上之單獨滑翔機飛航並執行十次以上之起飛及落地。申請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者如具備飛機或直昇機飛航時間四十小時以上者,其滑翔機飛航訓練時間得減為三小時,其中至少十次單獨滑翔機飛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