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航線獎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法規: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航線獎助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業者依前條規定申請獎助金時,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檢附獎助金申請書(如附件),向民航局申請。民航局受理業者獎助金申請時,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根據申請者辦理前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事項之績效及實際需要情形,進行審查。民航局於核定年度獎助金分配作業後,應公告核給獎助金業者之名單及金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