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 第121條 法規:民用航空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十一章 附則 第121條 本法未規定事項,涉及國際事項者,民航局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及其附約所定標準、建議、辦法或程序報請交通部核准採用,發布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