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7條 法規: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7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船舶,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廢止其核准。一、進出港或移泊時發生海事事故。二、申報文件不實。三、不遵守港口管制規定。四、不遵守船席指泊規定。五、其他。經前項規定廢止核准者,一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