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4條 法規: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14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航政機關得命其改正,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核准。一、危害港區安全。二、不遵守港勤作業規定。三、進出港或移泊時發生可歸責於船長之海事事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