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3條 法規: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13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船舶,需使用拖船者,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依商港管理機關(構)港勤拖船作業與調派規定申請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