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每次檢查艉軸時,應自艉軸襯套後端起,至距艉軸錐體大端為錐體長度三分之一處止,使用有效之非破壞性探傷方法檢驗之。
艉軸襯套之緊密性,亦應予檢查。
非從事娛樂漁業漁船,艉軸之檢查得以間隙量測、試車或試航方式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