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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貨船至少應設有與主水抽排系統相連接的兩臺動力泵,其中一臺可由推進機械帶動。
但特殊艙室經航政機關確認無安全顧慮時,得免設水抽排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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