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條船內側開口之裝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一船內側開口均應加蓋。二、位於艙壁甲板以下之船內側開口,其蓋應具有水密性,並應高於最深艙區劃分載重線,及設一個自動止回閥。當開口不用時,其蓋與閥二者均應保持關閉與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