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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船內側開口之裝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一船內側開口均應加蓋。
二、位於艙壁甲板以下之船內側開口,其蓋應具有水密性,並應高於最深艙區劃分載重線,及設一個自動止回閥。
當開口不用時,其蓋與閥二者均應保持關閉與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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