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船舶運送業 › 第一節 籌設許可及登記 第2條 經營船舶運送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籌設:一、申請書(如附件一)。二、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計畫書:記載營運計畫、船舶購建規範、資本總額、籌募計畫。四、公司章程草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