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90條 法規: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航行國際間船舶勘劃載重線之條件 › 第二節 艙口、門口、機器間開口及其他開口 第90條 人孔及平艙口等開口位於第一或第二位置上,或在非封密之船艛內者,應以堅實之水密蓋蓋合之,除以密佈之螺栓固定者外,該蓋應為永久固著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