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1條 法規: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散裝貨物之裝載 › 第四節 特殊散裝貨物裝載 第51條 航行期間,應採取措施防止液體進入載有固體散裝貨物之處所,且不得用水冷卻貨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