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17條 法規: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穀類裝載基本條件 第17條 已平艙與未平艙之滿載艙間,及部分裝載艙間內均得裝設縱向隔板,以減少穀類移動所產生之不利傾側效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裝置應為穀密。二、構造應符合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規定。三、中甲板艙間內,隔板應自一甲板延伸至另一甲板。於其他貨艙間內側隔板應依照附件三說明(二)、附件四說明(三)或第二十九條規定自甲板或艙蓋下緣向下延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