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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5條

救生浮具之限載人數,依左列計算所得較少者核定之:一、在淡水中能支持鐵塊之重量按每人一四‧五公斤計算之。
二、周圍之長度,以每人三○‧五公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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