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01條貨物裝卸設備各結構部分之鉚釘孔或螺孔,應符合左列規定:一、應使用鑽孔機鑽孔。二、不得有迴紋或裂紋。
- 第302條貨物裝卸設備各結構部分之螺栓、螺帽及螺釘等,應具有措施以防止鬆開或脫落。但採強力螺栓以摩擦接合者不在此限。
- 第303條設於桅柱根部之導向滑車,其懸掛點應位於絞機捲索筒軸心中點之垂直面上,其自軸心至懸掛點間之距離,不得小於製捲筒半長之十二倍…
- 第304條貨物裝卸設備所使用之鋼索,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 第305條貨物裝卸設備各絞機應具有有效之剎車裝置並應妥予固定安裝,不得有上浮、偏倚或搖曳等狀況。
- 第306條貨物裝卸採雙吊桿聯合作業系統者,其貨物裝卸設備除適用本編之一般規定外,應適用左列規定:一、除應決定雙吊桿聯合作業時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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