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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03條

污水處理設備之型式、型號及製造者名稱等應以耐久之銘牌附裝於設備。
其裝置、操作及維護手冊應由製造者製備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核可,置於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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