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燈應為手提式,能自高一.五公尺之處連續三次落於地板上,不致變形失效。
電力式者,其供應電力之電池應至少能燃點三小時以上。
非電力式者,應能於含有可燃性氣體之空氣中點燃或熄滅而無漏火之虞。
船舶設備規則 第128條
第三編 消防設備 › 第二章 消防設備之一般規定 › 第九節 消防員之裝具及消防用具
第1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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