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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遊艇之檢查、丈量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機構驗證後,由遊艇所在地之航政機關辦理;其登記或註冊、發證,由遊艇船籍港或註冊地航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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