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91條 法規: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第肆等級防火構造 › 第三節 逃生方法、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及控 第91條 A類機艙空間以外之其他機艙應備有二種逃生方法,但對於較少使用及離門最大步行距離不超過五公尺之空間,得接受一種逃生路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