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安全管理手冊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一、安全管理政策。二、岸上人員及船員職責。三、人員資格、訓練及新進或調任人員指導程序。四、船舶操作與作業。五、緊急情況之應變。六、缺失之調查、分析、實施矯正措施及紀錄。七、船體、機器及設備維修保養計畫。八、安全管理文件之管制。九、內部安全稽核及管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