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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船員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不予核發適任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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