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90條 法規: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三章 船舶安全設備 › 第二節 貨物區域內之機械通氣 第90條 貨物區域內之空間,通常人員並不進入者,包括貨艙空間、屏壁間空間、空艙空間、堰艙、含有貨物管路之空間及貨物揮發氣體可能積聚之其他空間,應能予以通風,以確保在必要進入此等空間時,能有安全之環境。如該通風並非永久之通氣系統,得採核定型之移動式機械通風。如屬必要此等空間如貨艙空間與屏壁間空間應依其佈置情況永久裝置必要之通風導管。所有風機或鼓風機應符合前條第九款之規定,並應避離人員出入開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