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條夜間航行之載客高速船應配置雷達及符合國際標準組織一六二七三性能標準之夜視儀,並有適當之駕駛室燈光控制設備。高速船不符合前項規定,或遇有雷達或夜視儀故障,或夜間航行人員配置不足時,夜間航行速度應降至十五節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