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業法 第27條 法規:航業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船舶運送業之管理 › 第一節 船舶運送業 第27條 船舶運送業之最低資本額、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公司變更登記、船舶購建與拆售、自國外輸入船齡之限制、營運、管理、運價表備查、投保金額及證照費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