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2條 法規:海商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一章 通則 第2條 本法稱船長者,謂受船舶所有人僱用主管船舶一切事務之人員;稱海員者,謂受船舶所有人僱用由船長指揮服務於船舶上所有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