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146條 法規:海商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七章 海上保險 第146條 委付應就保險標的物之全部為之。但保險單上僅有其中一種標的物發生委付原因時,得就該一種標的物為委付請求其保險金額。委付不得附有條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