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132條 法規:海商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七章 海上保險 第132條 未確定裝運船舶之貨物保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知其已裝載於船舶時,應將該船舶之名稱、裝船日期、所裝貨物及其價值,立即通知於保險人。不為通知者,保險人對未為通知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