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104條 法規:海商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海難救助 第104條 屬於同一所有人之船舶救助,仍得請求報酬。拖船對於被拖船施以救助者,得請求報酬。但以非為履行該拖船契約者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