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5條 法規:氣墊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氣墊船之營運區域、航線、風浪之限制、晚間禁止航行之時刻、靠泊站及其安全設施,應檢送圖說報請航政機關核定。氣墊船營運區域或航線內之風速超過航政機關核定之限度者,船長不得發航,於航行中風速超過其限度時,應即向最近之靠泊站航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