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第24條 法規:客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二章 客船檢查及航前查驗 第24條 船舶所有人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施行初次檢查時,應依船舶檢查規則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送下列文件各三份:一、船舶主要規範說明書。二、營運計畫書。三、主要之藍圖及計算書。四、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必要之其他資料及圖說。初次檢查包括自國外輸入之現成船、建造中及變更船種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