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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船舶所有人向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申請施行初次檢查時,應依船舶檢查規則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送下列文件各三份:一、船舶主要規範說明書。
二、營運計畫書。
三、主要之藍圖及計算書。
四、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必要之其他資料及圖說。
初次檢查包括自國外輸入之現成船、建造中及變更船種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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