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第155條 法規:客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十一章 客船安全證書 第155條 客船所有人將客船艙室增加、減少或修改原有佈置圖而影響乘客定額或客船安全證書所載事項時,應於事前將變更計畫及圖說,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後施工,並於檢查合格後換發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