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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28條

前條所稱之應急佈署表,應包括下列各款:一、全船船員在各種緊急情形下之特殊任務及其應在之位置。
二、集合並指導乘客之行動及其應在之位置。
三、各種應變音響或信號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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