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條航程時段跨越午夜十二時之國內客船,應為乘客分別設置男女專用公共浴室至少各一間。公共浴室之沐浴設備應有隔間,沐浴設備數量按乘客定額計算,其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航程需時未滿十二小時者,每滿二百人至少一個,未達二百人者,以二百人計。二、航程需時十二小時以上者,每滿一百人至少一個,未達一百人者,以一百人計。前項乘客定額計算,得扣除已設置沐浴設備之房艙乘客定額人數。總噸位未滿一千或有特殊航線條件之船舶,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者,得免設置公共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