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9條 法規: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港區事業自主管理 第19條 海關得設置聯合查核小組,就自由港區事業關於貨物控管、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等自主管理事項進行查核,並得執行實地盤點,自由港區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