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7條 法規: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