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21條 法規: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21條 外國籍船員有船員服務規則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規定行為之一者,撤銷其雇主之聘僱許可及船員服務手冊,其隨船航行於國外、國內或停泊於國內港口,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均應儘速協助其辦妥有關手續,送回僱傭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