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翼船管理規則 第60條 法規:水翼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設備 › 第二節 消防設備及防火措施 第60條 前三條之規定均係假定逃生出口之數量與位置足敷乘客於最短之七分鐘內登載於救生設備。如超過七分鐘者,其防火結構應予加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