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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水翼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船身各部主要構材及水翼所用之材料,應經航政機關施行材料試驗具有適當強度。
其成分應經分析,並具充分之耐蝕性或經有效之防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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