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航行規則 第5條 法規:內河航行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5條 輪船如遇中途擱淺或機器損壞不能行駛時,在日間,應於明顯之處,上下連掛黑球兩個,在夜間,除照平常懸一白色明燈外,並應於掛黑球之處,換掛紅色燈兩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