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條 法規:簡易人壽保險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3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簡易人壽保險(以下簡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以中華郵政公司為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