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第10條 法規: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三章 保險費交付 第10條 要保人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在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寬限期間內交付續期保險費者,保險人得將該寬限期間延至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為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