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2條 法規: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32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訂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建立獨立有效風險管理機制,以評估及監督整體風險承擔能力、已承受風險現況、決定風險因應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前項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應經董事會通過並適時檢討修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