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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政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規,不得拒絕遞送第五條之一第二項各款之文件或物品。
但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中華郵政公司公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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