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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政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
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層轉行政院核定後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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