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75條 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十一章 回復及催辦 第75條 處罰機關對受理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儘速處結,並將處結情形於次月十五日前彙案回復原移送機關。但處罰機關與原移送機關有電腦連線作業者,其回復作業得以電子資料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