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47條 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六章 裁決 第47條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八條規定,對於汽車重領牌照限制,及汽車違規紀錄、駕駛人違規記點或有重考駕駛執照限制者,處罰機關應併引用該法條規定裁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