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依前條規定應行移送之文書等物件,其由公路主管機關舉發者,由該管機關辦理移送,警察機關舉發者,由該管警察局或其分局辦理移送。
各專業警察機關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